前段時間,關于試用期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的話題一時間搶占熱搜,那么,法律具體是怎樣規(guī)定的呢?人事檔案沒轉移到單位可以不繳社保?以下4種不繳納社保費的情況屬于違法!
01、試用期不給繳納社保
人社部7月6日表示,單位以試用期為由不繳納社保,不合法!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除了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個人不需繳費外,其它三個險種,單位和個人按相關比例共同繳費。
企業(yè)在試用期期間也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繳納了社保,勞動者權益就得到了保障。但在日常工作中,一些勞動者會遭遇企業(yè)以各種理由不繳納或減少繳納社保,導致自身權益受損。
02、讓員工承諾不繳社保
一些公司會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出具一份書面承諾,承諾書中寫明:員工自愿放棄該公司為其繳納的社保,公司將社保作為工資組成部分,直接支付給員工。
這是不合理且違法的!
據(jù)《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03、人事檔案沒轉移到單位不繳社保
新員工入職,由于人事變動的關系,之前的人事檔案可能沒有及時從原來的單位調(diào)來,有些單位會稱因無檔案所以無法為員工繳納社保。
這是不合理的!實際上,人事檔案并非繳交社保所需條件,不能成為單位緩繳社保的理由。(依據(jù)《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以及《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guī)定)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04、用支付現(xiàn)金方式取代繳社保
一些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但是會給員工發(fā)一筆社保補助費,用現(xiàn)金代替社保繳納。
這樣不可?。?/span>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用人單位和個人不得私下就社保費進行約定。
05、試用期不繳納社保的風險
1、違法解除合同
在試用期未滿時,勞動者主動辭職,而公司未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jīng)濟賠償金。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形的,屬于員工被動辭職。也就是說,由于用人單位沒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不得不辭職,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jīng)濟賠償金。
2、工傷風險
員工出事單位全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單位繳納社保,期間如果勞動者在此期間發(fā)生意外工傷、工傷事故等意外狀況,產(chǎn)生的巨額賠償費用由用人單位自行承擔,單位只能自咽苦果。
例如前段時間發(fā)生的一則新聞,講的就是此類事件,某工廠新員工入職時,在其試用期期間單位未及時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在此社?!翱諜n期”期間員工發(fā)生工傷,經(jīng)鑒定為5級傷殘,最終法院判決用人單位全額承擔工傷賠償,共計324500元!
溫馨提示:企業(yè)應積極對自身用工存在的不足進行總結改進,盡可能規(guī)避用工風險。同時HR也可以利用一些人力資源產(chǎn)品或服務去解決企業(yè)員工試用期社保未生效等一系列用工風險問題,為企業(yè)經(jīng)營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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